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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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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历史名人活化工程”和“历史文化活化工程”文化产业创业项目大赛暨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报名表
作者:
十堰“历史名人活化工程”和“历史文化活化工程”文化产业创业项目大赛暨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报名表
参赛编号: (此号由组委会填写)
*参赛项目 |
□文化产业创业项目大赛 □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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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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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量 |
(件) |
*创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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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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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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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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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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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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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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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高校学生此项必填) |
*创作说明 |
对作品的创意来源、设计理念及展现形式等进行简要说明(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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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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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 |
以下证明资料请务必选择一项: 1.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粘贴在此处(个人参赛) 2.营业执照(企业或单位参赛) 3.版权登记证明(如有) |
备注:1.加“*”项为必填项;2.作者不止一人的,请将主创列为第一作者,其他成员顺序填写;3.单位参赛,请加盖公章;个人参赛,请附身份证双面扫描件;4.投递邮件时,请按以下名称命名文件:“参赛项目+单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电话”;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Word电子版,一份扫描版,两份表随参赛作品一起打包发送至大赛邮箱:SYWLTT@163.com。
十堰“历史名人活化工程”和“历史文化活化工程”文化产业创业项目大赛暨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参赛承诺书
十堰“双活化”工程文化产业创业项目大赛暨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本人/本单位(以下简称“承诺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组委会有关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参加十堰“历史名人活化工程”和“历史文化活化工程”文化产业创业项目大赛暨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提交至组委会的参赛作品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二、承诺人的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由承诺人自行处理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大赛组委会保留取消承诺人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的权利。
三、承诺人保证: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四、承诺人同意:若参赛作品在本次比赛中获奖,十堰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享有获奖作品的全部著作权以及作品的发表权,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播映及改编权以及商业使用权,无需作者同意即直接许可第三方使用、播映、表演权。确有需要时,承诺人应当配合组委会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
五、承诺人不得擅自变更本承诺书的内容。
六、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承诺书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承诺人:(签字及手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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